全县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全县 2020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0 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平安县城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

 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 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 13 场次,悬挂宣传横幅 15 条,发放宣传手册 2500 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 4 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 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109 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 44 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 84 人,衔接核实率 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 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 年 1-6 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313 起,调解成功

 313 起,协议涉及金额 94.3 万元,调解成功率达 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 39 起、邻里纠纷 172 起、房屋宅基地纠纷 17 件、生产经营纠纷 3 件、损害赔偿纠纷 19 件、合同纠纷 4 件、山林土地纠纷 22 件、其它纠纷 37 件。排查纠纷 217次,预防纠纷 32 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 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 12 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 12 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 10 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 16 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

 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 12 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以社区法律顾问为主讲,以《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内容,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广大农村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法律七进”,在党政机关办公楼、广场、公交、集市、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人工小喇叭、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班级微信群组织全县中小学生观看“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资料片,对青少年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当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县司法局在县儒林广场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各类资料 5000 余份,营造了良好宣传气氛,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组建 1526 人的法制宣传队伍到全县 188 个行政村,进村入户宣传法制知识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3 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 1000 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 2000 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 1000 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 42 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 25 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4 件,办结 2 件,其中撤销的 1 件,维持的 1 件,还有 2 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2 件,均在审理当中。

  (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上半年,进一步

 加强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执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承信律师事务所办理民事案件 41 件、刑事案件 8 件、法律援助案件 3 件;湘城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案件 23 件、法律援助案件 3 件;正义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案件 31 件、法律援助 8 件。

  (七)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干部教育网络参加学习和相关会议以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同时根据派驻组的要求,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典型案例学习,各类总结材料及汇报材料报送等。完成了爱心阅读卡专项清理工作和广播电视缴费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表,目前此方案和整改责任表已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待三个部门通过后联合督促其他股室落实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工作。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安排干部职工参与看院护栋,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对进出大院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为干部职工购买防疫特资,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各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的疫情防控值班,组织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206 场次,排查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 217 起,

 及时排查调处疫情期间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村村响”、社区志愿者、微信平台等,每天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和知识,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应有的贡献。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 1 、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回头看”整改整治工作,深化扫黑除恶成果;着力规范监管执法、档案、台帐等;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

 2 2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和民法典知识培训;在八月份办一场矛盾纠纷交流会,由各所所长分享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处理矛盾纠纷能力;按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的要求,督促基层司法所协助合并村建设好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 10 月底前各基层司法所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村规民约”的法制审核工作。

 3 3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力促全县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普法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

  4 4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在全县 12 个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积极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数及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接待任务数。

 5 5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继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力度,使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听证的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才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审案,增强审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6 6 、律师与法律工作管理工作: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内部管理;规范案卷制作、案卷归档;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发展党员工作。

 公司疫情防控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aa 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任务分工

 1、本着为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部

 门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部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全面排查员工信息,规范管理。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对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员工,省外员工 2 月 17日前一律不得返岗,特别是对湖北省、河南省敏感地市返岗人员要重点追踪、排查。对于省内员工要每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疫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发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4、落实防疫物资,加强预防。公司安保科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快速测温仪 1-2 个、消毒喷雾器 1 个、消毒喷壶 1-2 个、消毒液。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扎实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与场所消毒工作。对公司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

 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

  6、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控。临沂市以外员工一律不得返厂。疫情检查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戴护目镜。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严禁入厂。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的外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用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一次,签订外来人员入厂须知,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内随意走动。

  四、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当公司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公司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别上报区卫生部门,并在区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与政府政策、规定相冲突的,以政府政策、规定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依据政府政策、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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