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

关于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

市法制办:

按照你办要求,我局于2017年4月18日,采用OA办公系统,向全市4县3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发送了《XX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XX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书,截止2017年4月28日18时,共回收征求意见反馈意见书11份,回收反馈意见3条,分别是:

1、叶集区人民政府在2017年汛前检查中发现汲河堤防有多处塌方及其它隐患,需在汛前处理完成,建议将汲河叶集段治理工程纳入《XX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之中。

2、XX县人民政府对《XX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中山洪沟治理部分内容、时间需要调整。原方案“2017年8月底前完成XX县晓天河、查弯河、双河初步设计设计批复工作”,调整为“2017年8月底前完成XX县黄河、胡家河、芦镇河初步设计批复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XX县黄河、天仓河初步设计设计批复工作”,调整为“2018年6月底前完成XX县山七河、双河初步设计批复工作”。同时在实施进度安排中就实施山洪沟名称和时间节点作相应调整。

3、市财政局对《XX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两年行动方案》中“根据各县区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类型、地方财政困难程度(2016年县区人均财力)、项目建设投资额度等因素,市财政拨付6000万元补助县区、用于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因为市财政补助6000万元是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使用方向主要重点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议本段内容修改为“根据各县区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类型、地方财政困难程度(2016年县区人均财力)、项目建设投资额度等因素,市财政拨付6000万元补助县区,用于贫困地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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